全省重大项目稽察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 2011-05-16 06:38:00来源:无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一、进一步提高对稽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近年来通过对扩需项目检查和对工程项目的专项治理,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建设项目的监管工作。(一)项目稽察保证项目建设资金安全、质量安全。(二)项目稽察提高了项目建设的管理水平,加强了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四制”、项目验收等方面重要性的认识。(三)项目稽察促进了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二、结合实际,履行好稽察工作职责。项目稽察工作的职责,总的可以用“综合服务,协调督办”八个字概括。要充分依靠专业处室,发挥专业处室的作用,专业处室与稽察办相互支持配合,而不是对立的关系。要加强与各部门间的配合,提高稽察工作的针对性、权威性。
三、对重大项目稽察的下一步工作要求。(一)加强六个方面的学习。一是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二是国家、省的文件的学习;三是招投标、项目审批程序等方面的业务学习;四是在工作实际中总结,边干边学;五是向兄弟省市、市州之间的学习;六是加强培训学习。(二)要建立健全项目稽察工作的长效机制。各地市州的项目稽察工作,要“机构落实,人员编制落实,资金落实”,做到“机构单设,人员到位,经费保障”。(三)要进一步加强稽察工作系统上下联系,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充分发挥稽察工作的作用。(四)进一步加强项目稽察的制度建设。认真总结成功的做法,成功的经验,上升到工作制度。(五)及早准备今年的专项稽察和扩内需后续稽察工作。扩内需检查,要做好开工督促,项目“四制”管理工作;今年的专项稽察的重点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教育、卫生等关系到民生的社会事业项目,要尽快准备,配合好国家和省里的稽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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