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成本监审价格认定局拟出台指导意见 规范封闭区域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 2017-10-12 03:47:00来源:物价成本监审价格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价格条例》和《湖北省相对封闭区域内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封闭区域内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和信息公开工作,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我市物价成本局经认真研究,拟定了《关于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调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于近日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征求相关价格部门及各区物价局的意见。市发展和改革委分管领导,价格处、价检局、成本局相关负责人,各区物价局成本监审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价检局工作人员、各区13位代表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指导意见》中涉及的成本调查启动、调查对象、调查程序、调查方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对下步如何修改完善和实施《指导意见》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在认真听取各区和各部门的发言后,市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张文胜向大家表示感谢,指出各区所提意见具有针对性和实践意义,要求仔细梳理,形成书面意见,促进《指导意见》的进一步完善。
张文胜副主任指出,对放开商品和服务开展成本调查是《湖北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物价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全国没有可以参考的模版。为履行好这一法定职责,及时研究出台《指导意见》,规范成本调查工作,做到统一解读政策,统一工作流程,统一工作标准,统一处罚口径,是确有必要的。各区、各部门要将思想统一到全省物价工作的大局上来,克难奋进、履职尽责,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精神落到实处。
张文胜副主任还强调,成本监审队伍建设是履行成本监审职能,推进物价部门整体工作发展的基础,各区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要加强市、区工作衔接,加大人员培训力度,以优秀的干部队伍保障,打造武汉物价工作的先进典型。
武汉市物价成本监审价格认定局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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