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将成立市场价格监管处 严防炒作农产品
发布时间: 2010-07-02 16:08:57来源:武汉市发改委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本报讯 针对前段时间绿豆、大蒜等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昨日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吉林、山东、河南、广东等省经销商囤积大蒜、串通绿豆集体涨价等违法行为,并开出最高100万元的罚单。
发改委昨日还表示,目前已在价格监督检查司设立负责市场价格监管的专门机构,即“反价格垄断处”和“市场价格监管处”,统一负责全国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并在全国价格主管部门组建一支专门从事反垄断和市场价格监管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