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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免缴物业管理费


发布时间: 2011-08-24 18:36:21来源:武汉市发改委字号:[ ]分享:

从武汉市房管局获悉,新实施的《武汉廉租房后期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廉租房物业费分别由市、区政府承担。

按照目前的规定,武汉市申请廉租房的“门槛”是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元(含)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含)以下。廉租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按照房屋使用面积计租,租金标准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

据了解,廉租房不但物业费免除个人缴纳,维修费也由财政买单。“规定”要求,廉租房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开发商维修。超出保修期,由各区房管部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组织维修,维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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