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与于近期组织2011年省重大新产品开发基金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以国家产业技术政策为导向,以促进高技术产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为目标,推进全省重点高新技术成果应用与产业化,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二、项目支持重点
1、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重点支持《湖北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个一百工程”实施方案》中100项重点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
2、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技术应用与产业化;
3、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重点支持低碳、资源节约、环保技术推广示范及产业化。
三、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在湖北省境内实施,承担单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上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有较强的项目实施能力和资金筹措能力,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管理能力;
2、项目符合国家技术及产业政策、符合专项支持重点,具备产业化建设条件,其产品在1-2年内能形成实际生产能力;
3、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对产业技术进步具有较大示范推动作用。
四、项目申报要求和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湖北省重大新产品开发基金专项项目申报表》,编制《湖北省重大新产品开发基金专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于5月16日前将《湖北省重大新产品开发基金专项项目申报表》、《湖北省重大新产品开发基金专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含电子版)及相关附件一式四份报市发改委高技术处,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联系人:毕 玮 联系电话:82796098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
一、2011年湖北省重大新产品开发基金专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二、《2011年湖北省重大新产品开发基金专项项目申报表》
附件一、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