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规范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加强对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管理,按照《武汉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备案名单的通知》(武发改环资〔2012〕832号)的要求,经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自愿申请,通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重点复查和公示等程序,认定湖北优能伟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40家机构(排名不分先后)具备在相关专业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工作的基本条件,列入备案管理,现予以公布(此次备案有效期为一年)。
我委将结合各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基本条件变化和节能评估业务开展情况实施动态监管。列入备案名单的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在核定的专业范围内开展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附件: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备案调整名单(2013年)
公布名单(带专业、地址、联系电话) (1).xls
201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