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金融信息领域安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实施2012年金融领域安全IC卡和密码应用专项。请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金融领域安全IC卡和密码应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3096号)要求,围绕专项支持重点,认真组织策划项目。并在完成项目备案工作的基础上,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相关建设条件,积极做好申报前期准备工作。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提前与我委高技术处沟通衔接,并于2012年12月20日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简表一式6份(附项目简表电子版)报送我委高技术处,逾期不予受理。项目所需的项目备案文件、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自有资金情况、投资及信贷承诺等证明资料须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并装订。
联系人:高技术处 王淳 82796013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