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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武汉市节能监察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2-09-12 08:00:00来源:武汉发改委办公室字号:[ ]分享:

各区发改委和万家企业:
   为加强我市节能监察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和《武汉市节能监察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武汉市节能监察工作规则》,现面向各区发改委和万家企业征求意见。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2年9月18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我委环资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传真:027-82796096
  电子邮箱:252959981@qq.com
  地址:武汉市发改委环资处
  邮编:430010
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武汉市节能监察工作规则及说明

附件2 市发改委关于出台《武汉市节能监察工作规则》的说明v4-2012.08.29.doc

附件1 武汉市节能监察工作规则.doc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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