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5-11-09 08:00:00来源:武汉发改委办公室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和省物价局《关于转发lt;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指导意见gt;的通知》(鄂价环资〔2014〕136号)文件精神,今年年底我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我委将于2015年12月上旬召开我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18人,其中消费者8人、经营者2人、专家学者2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政府部门2人、其他利益相关方2人。听证会参加人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产生。听证会设旁听席和记者席。旁听人3人,根据报名顺序选取,愿意参加旁听的市民持本人身份证到到武汉市发改委(花桥片区)一楼(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17号)报名。
联系人:陈彬 孟丽娟 联系电话:68821195。
新闻媒体记者持记者证到武汉市发改委(一元路片区)7号楼403室(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88号)报名。
联系人:程蕾 别俐蓉 联系电话:82796193。
报名登记时间:1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