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1-10 08:00:00来源:武汉发改委办公室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武发改收费〔2016〕746号
市发展改革委 市卫计委 市人社局关于转发
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实行
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发改委(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经办机构:
现将《湖北省物价局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农医〔2016〕116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武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3日
关于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价价有关问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