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4-08-25 00:00:00来源: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武汉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武汉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武汉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武汉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武汉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决策程序,提高使用效益,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发改服务〔2010〕714号),现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资金投向年度调整制度
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我市服务业发展中的重点区域、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行业,以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社会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促进服务业的市场化、社会化和规模化发展。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专项资金规定用途、当年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及上年度资金使用考评情况,于每年年初确定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和重点。
二、项目动态储备制度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建立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列入储备库中的项目可优先申报和安排专项资金。入库项目需符合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且已开工并在入库后两年内可完工。项目入库申报可由市服务业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区发展改革部门集中组织,也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补充追加申报。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部门意见、项目进度及行业或区域平衡等因素,对入库项目进行合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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