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资金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编制2021年市发改专项资金计划和2021-2023年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11 10:14:00来源:字号:[ ]分享: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和2021-2023年支出规划的通知》(武财预[2020]612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市发改专项资金计划和2021-2023年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量入为出、积极平衡,确保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强化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加强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引和约束作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编制原则

综合考虑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坚持轻重缓急,突出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安排,结构优化,强化绩效的原则:一是确保续建项目。确保安排已经开工建设且配套资金落实较好的政府承诺项目,促其尽快竣工,早日发挥效益;二是确保重点项目。优先安排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公益性项目,加大民生基础设施投入,从严控制办公楼和业务用房等楼堂馆所项目;三是严格执行基建程序。申报列入市发改专项资金计划的项目,可研报告应已经批准或者投资概算已经核定。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计划编制工作,在加快推进当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及早谋划未来三年开工项目,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根据储备项目在未来三年内的年度投资需求编制形成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2、严格按照项目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建设投资,科学申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时积极落实自筹资金,并与发改专项资金同步到位,确保工程建设进度;

3、对于2020年完工的项目,申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时保留项目总投资的10%,待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再行申报;

4、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一是上年度安排资金的项目,请各单位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并将项目绩效报告及时报送我委,绩效评价结果将与2021年资金安排挂钩;二是申报2021年专项资金计划的项目,一律按要求同步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四、工作安排

请各有关单位在市发改委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栏“专项资金”中下载并填报附表(2021年市发改专项资金计划、2021-2023年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和项目申报绩效表),于9月23日前将申请资金报告及附表盖章纸质版、电子版、项目附件及上年度安排资金项目绩效报告报送我委,我委综合平衡,编制2021年市发改专项资金计划草案。


联系人:仝静                    电话:82796066

邮箱:441307193@qq.com

附件:2021年市发改专项资金计划表、2021-2023年三年滚动投资计划、项目申报表.xls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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