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7-09-21 08:00:00来源:武汉发改委办公室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各区发展改革委、有关企业:
为做好2008年#8220;产业技术开发和重大装备研制专项#8221;的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组织申报专项资金项目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金投向。产业技术开发和重大装备研制专项主要用于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支持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而进行的技术开发条件的改造和提升。
二、重点领域。2008年产业技术开发和重大装备研制专项重点支持机械装备制造领域项目。
三、条件要求。列入2008年专项经费支持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技术中心获得国家、省级认定。
2、2005年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得分在70分以上。
3、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
4、项目完成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效果明显。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组织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于十月十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
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
市发改委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2005]6号),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
3、资金用款计划
4、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5、生态和环境影响分析
6、投资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7、结论
项目单位在报送资金申请报告时,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
1、环境保护部门确认的环境影响初步分析报告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规划设计(土地利用)条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预审报告书》
4、根据国家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联系人:毕玮 联系电话:82796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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