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省发改委拟于近期组织实施2010年省光电子信息专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10年省光电子信息专项要贯彻落实《湖北省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围绕自主创新、产业倍增、集群发展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和带动作用,支持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建设,促进产业技术进步、社会资本投入和开放引进工作,推动我省光电子信息产业跨越式发展。重点支持:
1、获得国家专利、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省级以上新技术新产品的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
2、技术含量较高、投资规模较大、利用外来投资或银行贷款较多、能形成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的产业发展项目。
3、以提供公共技术服务、信息服务、成果转化服务等为主要目的,能为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建设提供有效支撑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专项支持的主要领域:光电子、通信设备、消费电子、集成电路、太阳能光伏(不包括多晶硅)、软件及信息服务,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二、具体要求
1、申请省光电子信息专项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节能、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归属明晰;项目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资质,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已办理备案、核准或审批手续,已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建设条件,且在明年底前能完成建设任务。
2、专项优先支持已开工建设、列入地市级以上重点建设计划、获得创业投资支持、拥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具有产学研合作模式的项目,以及纳入《湖北省百项重点高新技术产品推广计划实施方案》的项目。
如有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请与我委高技术处联系,并认真填写《湖北省2010年光电子信息专项申报项目表》(见附件二)附电子版及相关附件复印件(见附件一)一式11份,申报截止日期2010年9月20日。
联系人:毕玮 联系电话:82796098
高技术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附件:1、所需附件材料
2、湖北省2010年光电子信息专项申报项目表
湖北省2010年光电子信息专项申报项目表.xls
附件一:
所需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银行贷款协议或合同;
3、自有资金证明文件;
4、招商引资、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5、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意见;
6、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7、有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8、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
9、已开工项目需提供投资完成、工程进度以及生产情况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