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4-02-08 08:00:00来源:武汉发改委办公室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关于公布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备案调整名单(2014年-2015年)的通知
各区发改委(开发区发改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规范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有效加强对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湖北省实施lt;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gt;办法》和《武汉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备案名单(2013年)的通知》(武发改环资〔2013〕678号)等有关规定,经申报单位自愿申请,通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重点复查等程序,依据鼓励扶持、宽进严出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结合武汉市近几年工作的实际,认定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等43家机构(排名不分先后)具备在相关专业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工作的基本条件,列入备案管理。此次备案有效期为二年。
我委将结合各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基本条件变化和节能评估业务开展情况实施动态监管。列入备案名单管理的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在文件核定的专业范围内开展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工作。
二○一四年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