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4-07-23 08:00:00来源:武汉发改委办公室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关于2014年市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区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2014年我委在市财政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为做好农业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经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认定的市级及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虽未达到市级及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标准的,但确有发展潜力、投资项目有前景、有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可适当考虑支持其扩大规模,扶持壮大实力。
(三)申报项目连基地带农户、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竞争优势明显。
(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五)项目发生了银行贷款,且贷款在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
二、申报重点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行贷款扩大生产规模的肉制品、水产品、粮油、蔬菜等行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同一加工项目,已安排了基建投资、农产品加工专项、农业产业化贴息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程序。项目申请按照属地管理和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原则,由各区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严格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筛选编报项目,将贷款贴息项目名单报市发改委农经处(见附表)。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项目限报6个,东西湖区项目限报5个,汉南区项目限报3个。待研究拟定今年的贷款贴息项目后,以正式文件及相关材料报送。
(二)申报材料。报送正式文件及相关材料时,项目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市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法人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贷款协议书及银行利息结算清单、付息凭证、真实性承诺等有关文件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各区发改委及相关部门要对每个项目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为确保项目贷款发生真实性,我委将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核实贷款信息。
(三)时间要求。各区申报贷款贴息项目名单于8月1日前报送市发改委农经处。正式文件及相关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市发改委农村经济处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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