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8-07 03:30:00来源:武汉市发改委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为加强武汉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保证市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市级储备粮油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的作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我委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对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武汉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武汉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于2017年8月15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发送到邮箱1486337649@qq.com。我委将认真研究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后印发实施。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7日
(信息员:陈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