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8-19 17:14:40来源:粮食行业管理处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各区发改局(粮食局):
为充分发挥粮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扶持作用,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2025年全市粮油加工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主要支持粮油食品加工企业开展加工设备现代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包括粮油食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含采用新工艺、新设备)、粮油深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主食产业化项目等(购置土地、开展科研技术研发、建设原粮成品粮仓储设施等不在本次支持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纳入全市粮油产业统计范围,认真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二)申报企业具有良好的生产、加工产业基础,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申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法规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质量事故和重大违法、违纪事件,无重大安全隐患。
(四)申报项目须在武汉市内实施,2023年1月—2024年12月间实施并完工,投资额300万元以上,已经区发改局(粮食局)验收。
(五)申报项目未享受其他政策性资金支持。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基本资料。包括基本情况介绍(项目法人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工业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等,1000字以内),以及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项目申报表(附件1)。其中:“项目基本情况”一栏应包括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项目建设必要性、经济效益测算、风险分析及控制,项目完成情况等内容(1000字以内);申报企业法人代表须作出项目真实性承诺,并签字盖章;区发改局(粮食局)须出具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三)项目投资明细清单和相关佐证材料。明确资金支付情况,对所有项目逐一列举设备名称、实施主体、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等详细信息,并提出拟申请财政资金数量。
(四)其他佐证材料。申报企业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1.项目实施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
2.项目实施年度纳税凭据、用电量缴费凭据;
3.项目预算、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证明(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合同等);
4.已完工项目的资金支付凭证,如:项目建设合同、设备购置合同、资金支付凭证、相关发票、项目竣工报告等全过程资料;
(五)项目所在区发改局(粮食局)出具的项目完工验收报告,或者委托第三方验收的报告和区发改局(粮食局)对其认定的书面报告文件,以及项目完工的佐证资料。
四、有关要求
(一)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申报材料按顺序要求整理规范。
(二)各区发改局(粮食局)按照属地原则,及时组织和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粮油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切实履行项目监管职责,对企业申报材料和项目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于2025年9月10日前将项目推荐正式文件、《2025年全市粮油加工产业发展项目汇总表》(附件2)、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PDF电子版)、验收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PDF电子版)报至市发改委(粮食局)粮管处。
附件: 1. 2025年全市粮油加工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
2. 2025年全市粮油加工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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