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0-14 16:40:00
来源: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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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市政府发布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武政规〔2025〕9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方便公众及时、全面地了解《行动方案》的有关内容,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行动方案》起草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加快发展氢能产业行动方案(2024-2027年)》(鄂政办发〔2024〕45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市发改委抓好产业统筹,加快制定政策,推动产业发展”的批示精神。市发改委广泛调研,充分吸纳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各区、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制定《行动方案》。
二、《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包括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要求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力争到2027年,将我市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氢能装备中心、氢能枢纽城市。全市氢能产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其中,氢能汽车、应用装备及零部件产值达到120亿元。打造沿三环线、四环线加氢环走廊,建成加氢站20座,氢气总产能达到40万吨/年,推广燃料电池汽车突破2500辆,推动氢能在交通、工业、能源领域及多元化应用场景应用。创建6个省级及以上氢能产业创新平台,6项以上国家级行业标准和规范,力争氢能产业入选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创新驱动、协同发展、应用拓展、政策保障等 13 项任务。
一是坚持创新驱动,推动核心技术攻关。包括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完善提升标准体系与检测能力等3项任务。
二是坚持协同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供需韧性。包括加大企业引育和项目建设力度、加快氢能装备和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氢源供给保障体系等4项任务。
三是坚持应用拓展,构建多元化应用场景。包括推动工业领域替代应用、拓展交通领域应用、探索能源领域推广应用、构建多元化应用集聚区等4项任务。
四是坚持政策保障,健全资金人才链支撑体系。包括完善金融政策体系、加强人才政策支持等2项任务。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氢能产业“三链”工作机制。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对照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属地安全风险监管责任,推进涉氢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等内容。
三、《行动方案》的重点政策
(一)围绕“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重点环节,面向质子交换膜、高压储氢容器、氢气压缩机、燃料电池电堆、制氢控制电源等核心技术组织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对纳入市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按照规定给予最高80万元支持。
(二)对企业牵头承担的氢能领域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照规定给予国家拨付资金最高50%、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支持。
(三)加快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技术应用,对氢能领域新获批建设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按规定给予1000万元支持。
(四)优化氢能装备生产企业奖励政策措施。对燃料电池整车研发、批量化生产企业以及推广应用企业,参照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五)鼓励现有加油(气)站改(扩)建加氢设施,建设“油气氢电”综合能源补给站,对新建(含已建)和改建的加氢站,按规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站内制氢设备投资额外给予设备购置成本50%、不超过200万元资金补贴。
(六)降低加氢站运营成本,对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且销售价格不高于25元/千克的加氢站,根据年度加氢消纳量,按照20元/千克的标准给予每年度最高300万元的运营补贴。
(七)鼓励有基础、有条件的区因地制宜推广多种氢能应用场景,对氢能应用场景集聚的区给予支持。
(八)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产业基金撬动作用,对接省级氢能产业投资基金,推动形成氢能科创、孵化、加速和上市培育全过程资金需求的基金矩阵,引导国资和社会资本通过产业基金形式参与全市氢能产业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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