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02-22 17:55:33来源:市场价格处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2019年1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环比上升0.6个百分点,比全国高0.1个百分点,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同比上升2.1%,比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分别高0.4、0.3个百分点。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累计排名第11位,在19个副省级及以上城市中累计排名第6位。1月份,我市CPI上涨幅度控制在全省预期调控目标水平(3.5%),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变动情况
从同比上看,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七涨一平”。其中,教育文化和娱乐、食品烟酒、衣着价格分别上涨3.4%、2.8%和2.8%,居住价格、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2.2%和2.1%,交通和通信、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均上涨0.7%,医疗保健价格持平。
从环比上看,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六涨二平”,其中食品烟酒价格领涨,环比涨幅为1.4%。
二、影响CPI变化因素分析
(一)食品价格上涨是CPI上涨的重要因素
1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4%,拉动CPI同比上涨0.45个百分点,占CPI总涨幅21.4%。调查的14类食品价格呈“9涨1平4跌”。其中,鲜菜、鲜瓜果、禽肉、奶类等价格涨幅较大。
(二)居住类价格拉动CPI上涨
1月份,受私房房租、自有住房价格及人工费用上涨影响,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2.2%,直接拉动CPI上涨0.48个百分点。其中涨幅较大的有:取暖费上涨19.4%,住房装潢维修费用上涨12.3%,燃气价格上涨4.3%,自有住房与私房房租分别上涨1.8%和1.7%,五项共拉动CPI上涨0.48个百分点。
(三)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助推CPI上行
1月份,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同比上涨3.4%,拉动CPI同比上涨0.38个百分点。受上年秋季部分民办教育收费上调影响,1月份,教育价格同比上涨6.4%。其中,民办高等教育上涨15.4%,民办小学初中教育上涨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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