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5-10 11:22:44
来源:
收费处
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提问者 | 付先生 |
留言时间 | 2024年5月6日 |
内容 | 小区停车收费问题 |
回复单位 |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回复时间 | 2024年5月6日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付先生: 您的来信已收悉,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委十分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规定,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小区地面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管理、使用、收费等具体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地下停车位收费价格由权属人自主确定。 我委工作人员于5月6日10:45与您电话联系,介绍了相关政策。 特此回告 2024年5月9日 |
上一篇: 关于个人光伏电站并网咨询的回复
下一篇: 关于咨询武汉地铁9号线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