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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节能减排办关于下达2011年上半年各区节能目标预警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9-07 11:32:10来源:武汉发改委办公室字号:[ ]分享:

武汉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武节办〔2011〕3号
市节能减排办关于下达2011年上半年
各区节能目标预警名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011年上半年,全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仅下降1.73%,未达到下降4%的目标进度,15个区(含开发区,下同)中,只有5个区的单位GDP能耗降低率达到年度目标合格值以上,节能形势非常严峻 。根据《武汉市十二五时期节能降耗与应对气候变化综合性工作方案》,为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决定对各区启动2011年节能目标预警。预警名单如下:
序号
上半年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目标(%
预警等级
1
江岸区
2.13
4.0-4.2
二级
2
江汉区
3.81
3.7-4.0
三级
3
硚口区
3.24
3.7-4.0
二级
4
汉阳区
3.80
3.5-3.8
三级
5
武昌区
1.21
4.0-4.2
一级
6
青山区
2.88
4.4-4.6
二级
7
洪山区
0.83
4.0-4.2
一级
8
东西湖区
5.30
4.2-4.4
三级
9
汉南区
1.12
3.3-3.5
一级
10
蔡甸区
2.11
3.5-3.8
二级
11
江夏区
4.23
3.7-4.0
三级
12
黄陂区
3.47
3.7-4.0
二级
13
新洲区
1.58
4.2-4.4
一级
14
武汉开发区
3.99
4.4-4.6
二级
15
东湖开发区
10.87
4.0-4.2
三级
注:根据国家预警分级,预警等级分三级,一级表示节能形势十分严峻,二级表示节能形势比较严峻,三级表示节能工作进展顺利(或基本顺利)。
各区要高度重视节能目标预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大能源统计、监测力度,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预警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区,要制订节能预警应急方案,于9月15日之前报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方案要包括今年后几个月的节能工作目标与措施,方案内容务必结合实际,确保取得实效。
联系人:杨 庆
联系电话:82796106 传真:82796096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武汉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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