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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通用名化学新药专项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3-31 06:42:58来源:武汉发改委办公室字号:[ ]分享:

根据省发改委相关通知精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今年联合组织实施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以及通用名化学药发展专项工作。
项目申报单位要求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优势企业,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资金筹集能力。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中的新产品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要求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2亿元以上,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8%以上;疫苗国际化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要求申报单位已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交正式认证申请。通用名化学药发展专项中的新产品产业化项目要求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10亿元以上,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5%以上;制剂国际化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要求申报单位具有符合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或世界卫生组织GMP要求的建设方案和认证计划等。
由于时间紧迫,以上专项申报材料上报市发改委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6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与市发改委高技术处(82796069)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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