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7-18 08:00:00来源:武汉发改委办公室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7月10日,长江日报报载一未取得武汉市节能评估文件(以下简称“能评”)编制备案资格的公司,声称可以凭关系借用具有备案资格的能评编制机构名义承揽能评咨询业务,并收取所谓“公关费”。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市能评咨询业务市场,鉴此,市发改委研究决定,纳入我市备案管理的40家能评编制机构一律不得转借备案证书,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其能评文件编制资格。同时希望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能评编制备案资格的机构承接相应业务。 如遇上述情况,请企业同志拨打以下电话咨询和投诉。 举报电话:027-82796096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