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2年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研发、产业化和规模商用专项项目的复函》(发改办高技[2012]1763号)原则同意将我市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持IPV6的智能家庭网关设备研发及产业化、武汉长光科技有限公司基于IPv6的电力信息采集接入终端研发及产业化、武汉绿色网络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基于DPI技术实现的高性能、多功能的安全IPv6/IPv4过渡网关研发及产业化、武汉光谷奥源科技有限公司基于IPv6的嵌入式光传感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等4个项目列入2012年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现将该批复文件及省发改委鄂发改高技[2012]920号文一并转发给你们。
请你们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项目批复文件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内容尽快启动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抓紧落实项目建设配套条件,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将资金及时用于项目关键技术研发和核心设备材料购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请及时将项目实施情况报送我委。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