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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稽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3-13 08:00:00来源:武汉发改委办公室字号:[ ]分享: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我委拟对近两年来审批的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稽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稽察的项目

此次稽察的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使用市财政预算内资金,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二是使用区级财政资金,列入区投资建设计划的项目;三是市、区发改部门确定的其它重大项目。

二、稽察的内容

政府投资项目包括立项、土地规划审批、工程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资金拨付等多个环节。此次稽察,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项目决策审批环节。重点检查项目决策是否科学民主,公开透明。批件的有效性(项目审批主体是否具有政府规定的审批职能)。是否有未批先建的情况。可研、初设批件的完整性(重点检查招投标、节能评估,规模、资金落实情况的审批)。

(二)工程招投标环节。着重检查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的招标投标情况,是否按照批准的方式招标。有无虚假招标,明招暗定的情况。

(三)“三控二保”情况。项目建设执行初步设计的内容、标准、规模的情况,有没有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标准、规模的情况;是否按照预定的工期推进。

(四)财务管理环节。重点检查政府投资项目是否单独建账,分账核算;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财政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自筹资金落实情况。

三、稽察的方式方法

此次稽察活动,分为项目单位自查和发改委稽察组抽查两种方式。自查阶段请项目单位认真对待,填写表格,写出自查报告,做好准备工作。抽查阶段采取查资料,看现场,审账目,听汇报等多种形式,请项目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四、时间安排

此次稽察的时间,2013年3月15日至5月31日为自查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为抽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为总结阶段。


                   附表一:项目基本情况表

                                    附表二:招标情况统计表

                   附表三:违规资金统计表

                   附表四:“三控二保”统计表

                 

                       二0一三年三月 十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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