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062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0-09-25 14:30:00来源:字号:[ ]分享:

一、现行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2014年,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行为,按照“分等定级、按级定价”的原则,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幼儿园办学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了武汉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具体为:省级示范园600元/生•月;市级示范园500元/生•月;一级园300元/生•月;二级园270元/生•月;三级园240元/生•月。以上收费标准执行以来,社会反映平稳,为促进我市公办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和理顺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2020年5月,我委会同市教育局启动了公办幼儿园收费调研工作,对25家各级各类公办幼儿园的成本进行测算。从调研中反映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多样化,有教育部门、高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部队、街道等多种类办园主体,办园成本不一样,执行同一收费标准,有些幼儿园经营困难;二是公办幼儿园财政拨款占比差异较大,不同区域、不同等级、不同体制幼儿园之间财政拨款均不相同,最高的财政拨款占总收入比达86.47%,最低的为0,各园冷暖不均。三是新建的一级园、未定级园办园场地、设备设施均按高标准施工建设,整体办园水平与示范园差别不大,过低的收费标准不利于调动幼儿园提高自身办园水平和教育质量的积极性。

三、下一步工作

(一)督促各级政府加大对学前教育的公共财政投入,做到逐年有所增长,保证公办幼儿园建设和师资培训等业务活动正常进行。在公办幼儿园的分布区域、规模、数量及层次等方面科学的进行统筹,规划建设好配套小区公办幼儿园,使更多的幼儿享受到公共幼教资源和服务,逐步缓解“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

(二)建立灵活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促进公办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公办幼儿园成本监审年报告制度,依据年度成本监审情况,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

(三)加强学前教育收费的监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大力推进收费公示制度,收费单位须按规定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标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让家长明明白白交费。二是会同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公办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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