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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布新行政事业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减少56项


发布时间: 2009-08-07 11:43:51来源:武汉发改委办公室字号:[ ]分享:

近日,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重新编印下发了《关于公布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的通知》(鄂价费[2009]200号)。
  《通知》根据近几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较多、收费标准变化较大的情况,在对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审核的基础上,保留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20项,其中中央项目227项,省级项目93项。比2006年公布的一级收费项目376项减少了56项,取消和停止征收二级收费项目100余项。
  全省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实施,是收费主管部门实施监管和收费单位执行规定的基本依据,对于增强各项收费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更好地规范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进一步减轻社会、企业和群众的负担以及优化湖北经济发展环境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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