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次公开征集立法计划项目 采纳将给奖励
发布时间: 2009-09-15 08:47:00来源:武汉发改委办公室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什么地方法规亟待制定?省政府法制办昨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0年度省政府立法计划项目,以便从立法层面,推动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的解决。
据了解,这是我省首次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12日起,全省各界人士,均可以单独或者联合对我省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构建和谐社会中重大而亟需立法解决的问题,提出立法建议。
如果您要提交立法建议书,应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或者理由、主要法律依据、拟规范的主要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建议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有条件的人士还可以提供立法建议项目草案文本。立法建议需考虑政府立法的权限及遵循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
立法建议项目申报材料请于12月1日前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至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您所提出的立法建议如被采纳,省政府法制办将给予适当奖励。报送地址:武昌区洪山路7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430071。传真:87821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