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降成本聚焦八方面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 2017-07-04 09:35:00来源:武汉市发改委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今年降成本的主要目标,强调推进降成本政策落实。
中国改革报讯 记者王岩报道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今年降成本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减税降费,继续适当降低“五险一金”等人工成本;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用能、物流成本。
据了解,2016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今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部际联席会议将组织做好8个方面、25项重点工作。
在降低税费负担方面,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由四档税率简并至三档。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扩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取消或停征中央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5项。大幅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加强收费监督检查。
在降低融资成本方面,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行差别化考核评价办法和支持政策;督促商业银行落实有关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的监管政策,制定内部制度办法;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审慎经营的前提下,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提升客户信息采集与分析能力,创新小微企业金融产品,探索发放信用贷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社会资本按市场化方式建立产业投资基金。
此外,《通知》要求,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扩大直接融资比例。完善新三板分层管理,推动融资制度规则创新,完善摘牌制度,修订《股票转让细则》。继续扩大债券发行规模,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扩大创新创业债试点规模。发挥政府投资的担保机构作用。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尝试由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银行等方面按一定比例分担代偿责任,推进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
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深化简政放权改革。扩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减少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增加市场的自主选择权。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行“双告知”“双反馈”,推进多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优化政府服务,加快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形成全国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设,扩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在降低人工成本方面,继续适当降低“五险一金”有关缴费比例。稳步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降低劳动力流动成本,完善户口迁移政策,推动各地出台户口迁移政策和配套措施,加快出台居住证制度实施办法,严格控制积分落户政策适用范围。提高劳动力市场灵活性。组织技工院校和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试点,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培训费用允许税前扣除。
在降低用能用地成本方面,合理降低用电用气成本。继续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完善交易机制,有序放开跨省跨区送受电计划。以增量配电设施为基本单元组织一批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开展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督促各地出台并落实加强地方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措施。落实产业用地政策,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灵活方式,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和闲置地、荒废地,更好地满足制造业发展合理用地需要。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
在降低物流成本方面,加强物流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础设施网络节点布局,陆续启动实施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第一批重点项目。推进发展物流新业态和集装箱运输。推动物流业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降低制造企业物流成本。加强物流标准制定等基础性工作,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降低物流用地成本。
在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方面,清理地方政府对企业的资金拖欠。按照相关要求妥善偿还地方政府拖欠的工程款。改进国企招投标、政府采购方式,合理降低企业经营期限、注册资金等资质要求。清理规范各类保证金。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留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四类保证金的管理。推进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改革。建立保证金清单制度。
在引导企业内部挖潜方面,鼓励企业降低采购成本,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组织开展企业管理创新、优秀成果示范推广活动,加强经验交流。
《通知》强调,加强对大、中、小型企业和各类所有制企业成本情况调查研究,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不断完善相关政策。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和地方自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推进降成本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