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成本调查体系进一步完善
发布时间: 2017-08-14 03:11:56来源:武汉市发改委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修订版)》,增加农本调查的信息化建设等内容,以充分发挥农本调查在宏观调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政策制定中的支撑作用,积极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服务。
据悉,此次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完善农本调查体系,进一步改进核算制度、调查品种管理办法、调查样本选取方式以及调查方式;加强农本调查对象管理,要求建立电子档案,充分调动农本调查对象积极性,提升农本调查对象业务水平等。
相较于1999年公布的《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修订版)》特别强调了农本调查的信息化建设,提出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进农本调查数据的全流程信息化。同时,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建立农本调查对象的电子信息档案,每年对农本调查样本进行评估,根据农业生产规模、品种、方式等情况变化,对农本调查对象实行动态调整。
《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修订版)》还特别增加了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本调查机构、农本调查人员和农本调查对象给予表彰奖励的规定。包括:执行农本调查规定表现突出,在完成调查任务,保障调查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在改进和完善农本调查制度、农本调查方法等方面有重要贡献的;在农本调查工作中运用和推广现代信息技术有显著效果的;在农本调查成果应用和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创新、做出重要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