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创新产品政府首购订购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7-09-01 05:17:30来源:武汉市发改委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据发改委消息,为探索运用首购订购方式支持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新模式,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导向作用,近日,武汉市关于创新产品政府首购订购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意见明确了政府首购订购范围内容,规范完善了管理措施,并强化了工作落实。
一是明确了武汉市政府首购订购的范围和内容。政府首购是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技术政策,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首次投向市场、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但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需要重点扶持的创新产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由采购人首先采购的行为。政府订购是指采购人需要研究开发的重大创新产品、技术、软科学研究课题等,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研究开发和生产机构的行为。
二是规范和完善了武汉市政府首购订购管理措施。对纳入《武汉市创新产品目录》且属首次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或已取得国家、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保费补贴,或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内首台(套)产品,在有效期内实行政府首购和优先采购。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首购产品类别的,应当优先购买上述产品,并将政府采购合同直接授予提供首购产品的供应商。订购产品由采购人提出采购需求。采购人应当根据订购产品的采购需求特点,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对列入订购范围的创新产品,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等非招标采购方式确定订购产品供应商。
三是强化了政府首购订购工作落实。要求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创新产品政府首购订购活动,适用本实施意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认真执行创新产品政府首购订购管理及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创新产品的采购力度,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推动武汉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创新产品政府首购订购活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