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部门联合惩戒多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发布时间: 2018-03-29 08:42:48来源:中国发展网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多部门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中国发展网 3月28日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签署《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与《关于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
在《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提出,联合惩戒对象为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
《备忘录》指出,当事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声明的;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行为的。
《备忘录》显示,对于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我国将限制招录(聘)为国家公职人员,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28部门对家政服务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8个部门签署《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在《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提出,联合惩戒对象主要指在家政服务领域经营活动中违反《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2年第11号,《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中“家庭服务业”等同于“家政服务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相关机构及人员等责任主体(以下简称惩戒对象),包括:(1)失信家政服务企业;(2)失信家政服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从业人员(以下统称失信人员)。
《备忘录》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基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联合奖惩子系统。商务部通过该系统向签署本备忘录的其他部门和单位提供家政服务领域失信责任主体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更新动态。各部门按照本备忘录约定内容,依法依规对家政服务领域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将联合惩戒实施情况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奖惩子系统反馈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
《备忘录》显示,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被相关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且被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或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限制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高消费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多部门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多部门签署《关于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
在《关于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中提出,联合激励的对象为交通运输部门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和激励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水〔2018〕1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公布的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以下简称“守信典型企业”)。同时,联合激励的对象必须是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核查优良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即无不良记录,不属于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对象。
《备忘录》明确,各实施单位在法律法规和自身职权范围内,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采取多项激励措施。在实施政府性资金项目安排和其他投资领域优惠政策时,将认定守信情况作为重要参考,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经贷款审查企业资信良好的,在同等条件下,对守信典型企业优先给予免担保贷款。将守信典型企业的守信状况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融资贷款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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