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启动低碳省份城市试点
发布时间: 2010-08-19 04:37:48来源:武汉发改委办公室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国家发改委昨日在北京启动国家低碳省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承担低碳试点工作包括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5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8市。
根据昨日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省和试点城市要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全面纳入本地区“十二五”规划,研究制定试点省和试点城市低碳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本地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降低碳排放强度。
根据昨日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省和试点城市要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全面纳入本地区“十二五”规划,研究制定试点省和试点城市低碳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本地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降低碳排放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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