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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跻身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省份 砍掉审批事项109个


发布时间: 2011-12-14 05:30:37来源:武汉发改委办公室字号:[ ]分享:

今日,省直37个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就推进“四减五制三集中”改革,进一步清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开承诺:将原有的482个行政审批事项减至373项,减幅达23%;审批时限平均提速50%以上;许多审批事项实现“零收费”。此举标志我省已跻身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发展环境最优的省份之一。

今年8月以来,省直各部门在开展治庸问责和行政权力清理工作中,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自查,按照“减行政审批事项、减审批环节、减审批时限、减审批费用”的要求,比照全国31个省市审批事项最少省份标准,大刀阔斧地“砍”掉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属法律、法规设定或国务院公布保留并下放到省级的行政许可事项予以保留;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需要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取消。如省公安厅将原有的35项行政审批事项“砍”掉29项。省农业厅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不设立行政审批事项,将现有的33项减少到16项。

本着减少行政审批层级,扩大市(州)县(区)政府权限的原则,省直各部门将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权“下放”。省发改委除国家和省明文规定或明确要求不得下放的外,其余不需国家和省平衡的资金、资源,不跨区域、流域,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划的项目,将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审批权限下放给武汉市;将投资总额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给武汉市、襄阳市和宜昌市。省公安厅调整“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项目审批权限,20万元以下工程由县级公安机关管理和实施;20万元以上工程由市(州)级公安机关管理和实施。省粮食局把在省局办理的“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权限全部下放到市(州)、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林业厅28项行政审批事项已下放13项。

省直各部门还尽量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将“递进式审批”改为“并列式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如省民政厅将经营性公墓、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等两项审批时限缩短为15天,其他业务登记审批时限全部缩短为10天,其中在办理社会组织登记核准备案事项中,审批时限前后缩短了50天,提速83.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对现有审批程序和流程进行再造,加快推进网上审批,加快项目在内部流通的速度,努力打造审批流程最简、行政成本最低、行政相对人最方便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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