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要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发改要闻

江汉区获批全国首批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


发布时间: 2010-09-01 04:46:00来源:武汉发改委办公室字号:[ ]分享: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确定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的通知》(发改产业[2010]1826号),批复我市江汉区为国家首批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我市服务业发展上升为国家服务业发展战略,为全市现代服务业实现突破性发展创造了历史性契机。
今年元月份,为探索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国家发改委启动了全国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我委积极做好江汉区开展全国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申报和争取工作。国家发改委经过初审、专家评审、试点方案修订完善等环节,国家最终确定了10个城区和27个市(县)为全国首批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江汉区成为国家首批、我省首家试点单位。
根据试点方案,江汉区将按照建成服务武汉城市圈、辐射中部地区主体功能突出的现代服务业中心的目标定位,重点发展金融商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现代商贸等四大产业,着力打造中部地区的金融中心、现代物流管理中心、企业总部经济中心、会展服务中心、中介服务中心、都市时尚中心等六大区域性中心,积极探索建立与现代服务业中心相适应的投融资机制、土地资源管理体制、服务业创新机制、开放合作机制、政策扶持机制、统计考核机制、人才支撑机制、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体制等八大体制机制。
关闭
.

二维码关注

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官网手机端

今日头条

大督查提意见

产业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