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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少华副主任带队赴市环保局学习交流


发布时间: 2010-12-07 05:23:00来源:武汉发改委办公室字号:[ ]分享:

根据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武汉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武汉市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以下称《能评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将逐步步入实施阶段。建立和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旨在把节能作为项目审批、核准以及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对不符合节能标准的项目实行前置否决。
我市环评工作实施已久,相关法律法规和执行实施都较为完备,其与能评工作从工作流程、执行实施和检测考核都具有一定的相似和关联性,借鉴环评实施过程中的有益经验将有利于推动能评工作的顺利开展。12月3日,池少华副主任率环资处全体赴市环保局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以座谈会形式比较学习能评环评工作情况,环保局副局长谢昉,环评处两任处长李湛、刘时芳参加会议。
市环保局介绍了环评工作自实施以来的概况、特色和重点内容、工作经验,针对我处提的几点问题给予了详细的回答。第一,法律文件。工作开展需要法律支撑和文件支撑,特别强调具有中国特色的文件支撑。政府出台的文件将有利于各市直部门协调利益,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法律重原则,文件更具操作性,办法、条例的细化有利于执行。第二,队伍建设。由于工作专业化程度要求较高,因此队伍建设对于环评举足轻重。经过长年建设,目前环评工作队伍有近200人,独立于环保局之外,实行市场化管理,但与环保局建立了非常默契的配合关系,具有执法权和环评资质,严把技术审查关口。建立专家库,吸纳全国各地专家教授,实施动态管理,数量在精不在多,具有相对固定的核心专家,由专门的评估公司负责专家评估工作,保证一支健康强大的知识技术支撑队伍。第三,管理监管。环评实行分级管理,国家部委、省、市、区四级各有分工,各负其责。评审环节只是环评工作的开始,另有配套措施配合落实,先批后管、再评估、三验收,全方位全过程监管项目。并且三次强制公示环评情况,信息充分公开接受监督。
这些经验总结是环评工作开展至今累积的智慧和认知,对于开展能评工作具有借鉴和提醒作用,汲取其中符合能评工作实际的有益的一面,将推动能评工作开展的科学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源头上遏制能耗不合理增长,逐步弥补长期以来存在的对新上项目能源利用缺乏有效约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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