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协调督办会议在宜昌召开
发布时间: 2011-04-29 01:39:00来源:武汉发改委办公室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4月26-27日,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协调督办会在宜昌召开。各市州发改委分管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同志、省发改委相关处负责任人参加了会议。省发改委吴玉祥副主任、省重点办吴新民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我委邓海洋副巡视员和重大项目处负责任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省发改委重点办通报省重点项目建设一季度进展情况,接着由宜昌市政府就其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作了典型发言,各市州发改委代表对本地区省重点项目建设执行情况、工作经验也作了交流发言。我委邓海洋副巡视员向大会介绍了我市重大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和下步主要工作措施,向省发改委领导汇报了需协助解决的问题及有关建议要求。
会上,省发改委王玉祥副主任、省重点办吴新民主任针对我省当前投资形势和省级重点项目存在的问题作了总结讲话,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1、进一步加快省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要求各地市发改委要积极主动协助项目单位解决资金不足、融资困难的问题,详细摸清重点项目的资金缺口和融资需求,抓住人民银行总行和银监会积极支持我省重点项目建设的有利机遇,抓紧与金融部门衔接,拟于7月份再组织召开一次银企对接会。二是积极协调重点项目用地,省国土资源厅将对省重点项目单列供地计划,开辟 “绿色通道”,缓解省重点项目用地的供需矛盾。三是着力抓好新开工项目建设,重点抓好亿元以上的项目开工,督促列入今年重点项目计划且尚未开工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上半年将对全省新开工项目进行通报。
2、进一步做好重点项目计划和前期推进项目管理工作。重点项目计划要体现政策性、严肃性和科学性,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控制房地产和没有项目支撑的园区地产项目。下一步将对列入省重点计划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今年7月份拟对省重点计划进行调整,把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剔除出去,同时新增补一批具备条件、完成投资较好的项目。
3、进一步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共同抓好重点项目督办工作。省发改委相关处室要按照《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细则》的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协调、督办和考核机制,切实做好本行业内省重点项目的协调和服务。各地市州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解决项目建设中资金、土地、环评等瓶颈制约问题,大胆破题,加快推进,确保全省重点项目计划按时完成,超额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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