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移民局关于全市移民资金使用及后扶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09-08-05 07:12:00来源:无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各区移民局:
为做好迎接国家和省关于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的准备工作,我局于今年2月4日至24日对6个远城区进行了自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我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扶工作的总体情况
从2006年下半年起,为贯彻国发[2006]17号文件、鄂政发[2006]53号文件,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开展了对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的后期扶持工作。目前登记在册的移民后扶人口(实名制)73161人,截止2008年底,省共拨付移民后扶资金86,853,350元,其中原迁移民资金直补到人发放率达99.5%(到2008年底),增长人口项目扶持资金到位2008年上半年,项目扶持进展较为顺利。目前,我市有漏登漏报移民后扶人口2100人,拟在2009年利用农转非、自然死亡等腾空的指标以及全市指标调剂平衡后共可消化此类人员1194人。
为确保后扶资金到人到项目,各区制定了周密的资金拨付和发放方案,编制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规划、五年后扶规划以及年度实施计划,确保后扶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从目前实施的情况来看,除个别资金集中做项目的区,我市移民对后扶工作的反映总体是满意的,没有发生成规模的移民群体上访事件,移民群众基本稳定。
二、移民资金专帐专户设置及规划与计划衔接的情况
(一)关于移民资金专户设置
从检查的情况看,6个远城区都设置了移民资金专户,有详细的银行对帐单,专户里的利息、资金余额清楚,移民资金拨付有原始单据,专帐管理,移民后扶资金是安全的。但个别区有部分移民资金与其它资金共用一个资金户头,虽然分帐管理,但利息不易区分,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二)关于资金拨付进度
在检查中发现不同程度地存在对原迁移民资金发放、对增长人口集中做项目的资金拨付不够及时的问题,请有关区高度重视并按省、市移民局有关文件的要求予以解决。
(三)关于规划与年度计划、年度计划与实际执行情况的衔接
由于移民增长人口在进行项目扶持时各自的需求不同,编制的后扶规划执行期长达五年,导致实际执行的结果与年度计划有出入,年度计划与五年后扶规划也不尽吻合,因此需要对年度计划进行修正和调整。有关区应报区政府同意并上报市移民局备案,备案时,各区以本次检查的先后为序,在备案文件的左上角标明附件,黄陂区为附件一,汉南区为附件二,东西湖区为附件三,蔡甸区为附件四,新洲区为附件五,江夏区为附件六。市移民局在收到各区的备案文件后,汇总并附件上报省移民局备案。
在检查中发现,有的区在进行项目扶持时手续不够规范。各有关区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鄂政发[2006]53号文件精神对增长人口坚持项目扶持,不能发现金或变相发钱,项目扶持仍应以村(组)组织实施,项目扶持到户,移民群众受益,验收汇总报帐,办理报销手续时,必须用正规发票。
黄陂区要采取措施逐步实现增长人口项目扶持到户,缓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关于做好迎检的具体要求
为做好迎检的准备工作,各区应备好以下资料:
1、 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扶花名册(详细到乡镇、村组);
2、 移民后扶资金专户对帐单、专帐、拨款凭证;
3、 后扶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4、 年度计划修正和调整的备案文件。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