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武汉市2013年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 2013-05-15 12:15:00来源:无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5月13日下午,唐市长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委起草的《武汉市2013年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会上,熊战勋副主任就《意见》起草的背景、过程以及主要内容作了专题汇报。《意见》提出了今年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重点推进新型城镇化改革,着力深化“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和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体制机制创新以及经济体制、社会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共有27项改革任务。
在听取我委汇报和与会市领导、有关部门及区的意见后,唐市长就全市改革工作的重要性、任务、目标和组织领导等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一是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改革工作。切实增加改革的紧迫感,改革没有止境,要做到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二是要贯彻落实中央对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推进武汉改革。对中央要求的改革,武汉要积极争取试点,勇于在改革中先行先试,创新体制机制,为全国改革提供借鉴。要在推进新型城镇化改革试点,深化“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体制机制创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大城管体制改革等方面下功夫、出实招。各区、各部门每年都要推出1至2项有突破的改革举措。三是要发挥改革这一最大的红利。通过改革来促进武汉的发展,力争我市每年都有1至2项的改革在全国有影响、有示范作用。四是各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要将改革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纳入绩效目标管理体系,实行量化考核;建立改革工作的激励机制,对在改革工作中有突出成效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颁奖,营造全市良好的改革氛围。
唐市长还要求我委要进一步当好改革的“发动机”,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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