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发布时间: 2013-08-01 05:51:00来源:无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安排,从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有形动产租赁)“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据测算,全部试点地区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下一阶段将扩大行业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据财政部预计,全部推开“营改增”后全年预计可减税约两三千亿元。
武汉市自去年12月1日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并未削减地方财力,相反随着“营改增”试点改革的深入推进,对我市经济乃至财税工作将产生十分重要的积极影响。一是释放了非常明显的减税效应,今年上半年,我市“营改增”纳税人累计入库增值税13.89亿元。与改革前入库营业税相比,入库税收总量不降反升,且通过“营改增”试点直接减税,全市税负减少的一般纳税人占52.02%,减税6.35亿元。小规模纳税人100%实现减税,减税幅度为40%,共计减税1.31亿元。二是减轻了下游制造业的税收负担。今年上半年,我市以制造业为主的下游生产企业,共抵扣来自“营改增”服务业的进项税额8.87亿元。随着8月1日起“营改增”双扩围,其抵扣链条进一步延长,抵扣范围不断扩大,全年预计因抵扣减税20亿元。三是新增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明显增多。“营改增”试点优惠政策形成的“洼地效应”,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产生了强大吸引力。至今年6月底,我市新增“营改增”纳税人18215户,其中现代服务业新增15475户,交通运输业新增2740户。新增数量比试点初期的存量净增1.2倍,共计入库增值税4.19亿元。
上一篇: 新疆博州项目招商会在汉举行
下一篇: 沈阳研究部署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