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营改增”试点过渡性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 2013-06-05 04:56:00来源:无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近期,市财政局会同市国税局、地税局印发《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过渡性扶持政策的通知》(武财税[2013]210号)。明确对由于税费改革造成税费增加(按季度累积增加增值税在3万元以上)的试点企业纳税人,将按季预拨70%、年底多退少补。或按年申请结算,一次性拨付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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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财政局会同市国税局、地税局印发《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过渡性扶持政策的通知》(武财税[2013]210号)。明确对由于税费改革造成税费增加(按季度累积增加增值税在3万元以上)的试点企业纳税人,将按季预拨70%、年底多退少补。或按年申请结算,一次性拨付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