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体系建设动态——市工商局开展首届“文明诚信示范企业”创建
发布时间: 2015-01-28 08:00:00来源:无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市工商局开展首届
“文明诚信示范企业”创建
信息来源:长江日报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践行者和传播者,抓好“文明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对扩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范围,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武汉市拥有一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诚信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的代表企业,发挥典型模范作用,带动更多的企业成为诚信践行者,为我们的城市跻身全国文明行列增光添彩。
打造市场主体诚信体系
开展创建活动,打造市场主体诚信体系,促进全社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通过创建活动,一是引导企业文明、诚信经营,为企业赢得消费者认可。二是引导企业积极转变经营方式,使企业的经济指标在本行业处于前列,起到典型、示范、导向的作用。三是引导企业不仅仅关注经济效益,还要注重承担社会责任。
“五条标准”细化工作方案
市工商局结合省创建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武汉市方案,要求各区局在严格遵守省创建方案的基础上,对所推荐的企业认真对照“五条标准”筛选:
一是近五年来,获得四届武汉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公示)或者两届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公示)。
二是属于本行业领军企业,有国家级证书,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人民币以上,近两年每年纳税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
三是近五年,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工商、税务、环保、社保、安监、综治等部门的行政处罚记录和失信投诉,无不良贷款记录。
四是近两年,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在武汉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五是对武汉市信用建设有突出贡献,曾获国家级媒体报道、国家表彰的企业,可以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广泛征求意见 主流媒体公示
创建方案下发后,得到企业高度认同,不少企业认为这是本企业一次绝佳的对外宣传机会,积极申报。
政府部门严格审查把关,在征求税务、人社、安监、环保、综治等相关部门意见过程中,各部门认真负责,对于推荐企业都出具了公函明确说明具体事由,有2家企业因环保方面的问题,没有通过征信。
9家通过征信企业在《长江日报》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异议,在报经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同意后,正式推荐到省文明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目前,全省表彰的50家首届“文明诚信示范企业”中,武汉市荣获7席,位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