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依法查处一起房地产经营者不明码标价案件
发布时间: 2016-03-03 06:11:41来源:无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政务信息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当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该规定要求已取得预售许可和销售现房的房地产经营者,要在公开房源时,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一套一标。
我市在开展的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中,发现武汉绿地滨江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绿地国际金融城”项目在售房源中有196套未实行一套一标。根据《价格法》等相关规定,市物价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9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按法定要求,该公司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必须缴纳罚款,如逾期不缴纳,每日将依法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因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按要求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市物价局于2015年对该公司作出了《履行行政处罚催告书》。经催告后,武汉绿地滨江置业公司仍未履行。当年9月,市物价局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经过审查,裁定准予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日前,罚款39万元,加处罚款39万元,合计78万元,已全部上缴武汉市财政罚没专户。
这是我市价格行政执法领域,因房地产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而受到行政处罚后又不积极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价格主管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第一案。在商品房销售市场,开发商垄断价格信息,消费者处于信息劣势,明码标价是保障消费者基本权益、避免价格欺诈和哄抬价格的有效方式,房地产经营者不标明价格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也破坏了市场价格秩序。市物价局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商品房销售领域的明码标价问题,是为了警示房地产经营者,规范其价格行为,也是为了维护购房者的知情权,提振其购房信心,更是为了营造“公开、透明、阳光”的房地产交易环境,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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