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 2016-03-30 01:11:20来源:无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3月29日上午,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大会,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翟萍主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龙正才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市级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负责人,各区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武汉新港管委会分管领导和车改办负责人,有关新闻媒体参加会议。
会上,我委主任、市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汪祥旺通报全市车改工作进展情况,并从做好市级参改单位的具体实施工作,做好车改实施的各项政策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对改革后的车辆管理,加强协作联动,积极推进各区公车改革工作,切实做好副市级(正厅级)离退休干部用车清收及服务保障工作,加强车改政策指导和执行情况检查,做好车改的宣传引导工作等方面提出了下一步全市车改工作的具体安排。
市财政局局长周学云就如何做好车改工作中的统计测算、财政经费保障和改革后如何把好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关口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市人社局局长刘志辉同志就车改实施中司勤人员安置工作进行了部署。
最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龙正才作重要讲话。龙市长指出,要充分认识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车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进行研究部署,我市公车改革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公车改革改变了传统的公务用车保障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普通公务出行通过社会化提供,采取市场方式是最聪明、最有效的手段。
龙市长强调,要牢牢把握我市车改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市级机关4月1日正式启动封车,4月份对完成车辆封存停驶的单位可以放公务交通补贴,全市车改工作6月底前基本完成。一是要合理确定保留车辆的范围及标准,除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可以保留,其他普通公务出行由实物保障转为社会化公共交通保障;二是要注重以人为本,做到依法行政和有情操作相结合,妥善安置司勤人员;三是要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路、科学的手段,切实保障正常公务出行需要,不能因为车改使工作受到任何影响;四是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搞好车辆处置工作;五是要抓紧组建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着力解决17个执法执勤部门之外、具有执法执勤职能的部门用车需求,要选好用好平台司机,确保改革启动后执法执勤工作正常开展;六是要搞好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工作;七是要搞好副市级离退休干部车辆清收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切实解决好车辆清收后副市级离退休干部的看病就医等车辆保障问题。
龙市长要求,一是市车改办要抓好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加强政策指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我市车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精神;二是要切实加强对保留车辆的管理使用,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要严格追责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将车改情况作为下半年执纪重点,加强督促检查;三是要带头抓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带头学习方案、带头参加改革、带头执行政策,确保本区、本部门改革有力有序有效。
市车改工作专班精心筹备和组织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