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治培训 提高执法水平—市价检局举办价格法治培训班
发布时间: 2016-02-16 04:34:28来源:无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这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价格改革的综合性、指导性、纲领性文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为了贯彻落实价格改革任务,学习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创造性地做好价格法治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治价的能力和水平,市价检局在新年伊始上班的第一天,举办价格法治培训讲座,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为期一天的集中培训。此次培训以价格举报投诉办理和案卷制作管理工作为切入点,市价检局投诉科、案审科对《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审查规则》、《价格行政处罚案卷管理规定》和《价格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规定》等进行了全面学习宣讲。为做好此次学习培训,市价检局领导高度重视,培训前,亲自主持研究培训安排,确定培训时间、培训对象以及培训内容。培训过程中,市价检局领导一班人自始至终带头参加学习培训。
通过此次为期一天的学习培训,从效果看,归纳起来有三个方面的成效:一是凝神聚气,调整工作状态。春节节后上班第一天组织价格法治培训,是市价检局多年来的工作传统,能够帮助干部职工调整精神状态,克服“节后综合症”,尽快把心思和精力转到满负荷的工作上来。二是学习知识,提高工作能力。授课人员针对当前价格行政执法的新形势、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新要求,结合所办理的价格举报投诉和市场价格检查典型案例,配合多媒体演示,以案说法,图文并茂,帮助干部职工加深了对几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理解,提高了新常态下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思想先行,明确工作方向。在培训小结中,市价检局陈长虹副局长提到,面临价格工作的新任务、新形势,价检部门的地位不是可有可无,而是越来越重要;工作任务不是越来越少,而是越来越多;工作难度不是越来越简单,而是越来越复杂。“兵马未动,思想先行”。全体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学习意识”、“精品意识”,为完成好2016年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稳定市场价格秩序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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