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监督检查局迅速反应 及时调查电视问政反映的价格问题
发布时间: 2017-07-21 15:33:23来源:价检局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7月19日晚,武汉电视台电视问政第三场反映了某燃气公司违规收取燃气管道配套建设费的问题。市价检局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反应,于7月20日成立专班,及时派员赴问题现场调查处理。
经查,电视问政反映的燃气管道配套建设费问题系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花园别墅小区与某燃气公司就该小区燃气配套建设签订的三份合同(《居民用户管道燃气设备委托建设合同》、《管道燃气中支配套合同》和《百尊燃气具销售合同》)所产生的价格问题。
市价检局根据《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天然气庭院管网建设安装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武价商[2004]163号)的规定,初步认定某燃气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管道燃气中支配套合同》收取燃气主管道至别墅配套中压支管建设施工费的行为存在问题,中压支管设施应属某燃气公司必须配套建设的管道设施,一切费用应由某燃气公司承担,但该燃气公司却另外以合同形式收取某房地产公司中压支管建设施工费的行为涉嫌价格违法。双方签订的《百尊燃气具销售合同》为双方协商签确认的销售合约,不属燃气管道配套收费,涉嫌利用优势地位销售商品,尚不构成价格违法行为。
目前,市价检局已对某燃气公司涉嫌的价格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之规定,责成黄陂区发改委(物价局)7日内作出处理,要求将处理结果上报市发改委。
下一步市价检局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价费环境。
市物价监督检查局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