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要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发改要闻

市发改委公布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析


发布时间: 2018-02-24 14:18:40来源:市场价格处字号:[ ]分享:

市发改委最新消息,2018年1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环比上升0.9个百分点,比全国高0.3个百分点,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同比上升1.0%,比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低0.5、0.2个百分点,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8位。

据分析,食品价格仍然是推动CPI上涨的主要原因。食品价格占CPI环比涨幅的74%。受寒潮天气影响,武汉市出现大范围冰冻雨雪天气,且低温冰冻持续时间长,造成鲜菜和瓜果价格大幅上涨。其中香蕉在瓜果类中领涨,涨幅超过20%,鲜菜上涨16%。另外临近春节,因腊月腌鱼习惯,淡水鱼需求量增大,水产品环比上涨3.4%。

另一方面,错峰春节因素导致1月份CPI同比上涨幅度较低。去年春节为1月份,致使食品和非食品涨幅较高,而今年春节为2月份,在高基数的影响下,今年1月份的食品和非食品价格涨幅较去年同期偏低。

1月份价格指数具体如下: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环比上升0.9%

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6涨1降1平”。其中:食品烟酒上涨2.2%,衣着上涨0.4%,生活用品及服务上涨0.9%,交通和通信上涨0.6%,医疗保健上涨0.1%,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1.5%;教育文化和娱乐下降0.1%;居住类与上月持平。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升1.0%

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 “6涨2降”。其中:食品烟酒上涨0.2%,衣着上涨1.0%,居住上涨1.0%,生活用品及服务上涨1.8%,医疗保健上涨7.3%,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1.1%;交通和通信下降0.7%,教育文化和娱乐下降0.4%。

(信息员:刘雯)

关闭
.

二维码关注

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官网手机端

今日头条

大督查提意见

产业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