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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颁发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项目目标考核奖


发布时间: 2019-11-23 10:31:00来源:投资处字号:[ ]分享:

日前,我市首次颁发全市投资和重大项目目标考核奖,奖励资金达到744万元,有力支持了全市投资及重大项目工作。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投资管理、重大项目管理、投融资体制改革等工作,大力激发全市上下抓投资、抓项目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进一步规范奖励资金管理,根据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今年年初出台了《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项目目标考核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后称《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强化资金监督责任,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办法》规定了奖励资金的用途,主要奖励承担全市投资及重大项目目标的责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主要用于推进全市投资管理、重大项目管理、投融资体制改革等工作。

《办法》明文规定,奖励资金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或随意改变奖励资金的用途,不得用于个人奖励和补贴。

《办法》出台后,极大鼓舞了各区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明显提速,质量明显提高。

日前,744万元奖励金名花有主。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昌和青山等11个开发区和市发改委、统计局、建设局、房管局和经信局获得总额4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奖励资金。武昌区、市住房保障和管理局、市城投公司等24家单位获得总额344万元的重大项目建设目标考核奖励资金。

为了确保奖励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在关键工作上,全力以赴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不断扩大有效投资,市发改委成立了专班,将对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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