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来我市评估调研
发布时间: 2017-09-28 09:32:17来源:发展规划处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按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总结推广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阶段性成果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7〕1373号)要求,9月26日,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对我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进行评估调研。全面了解我市试点任务完成情况,研究做法模式与成果经验,对遇到的矛盾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做出建议。

调研组与相关市直部门进行了座谈,并到市国土规划局“规划一张图”系统、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龙湖社区等进行了实地考察。省发改委刘海军副主任、市政府张忠军副秘书长,市综改办余功豹副主任参加调研。

2014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中央编办、公安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2960号),将2个省和62个城市(镇)确定为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我市为试点地区之一。根据该方案,我市要围绕“加快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综合推进行政管理等体制机制创新”等3项主要任务开展试点工作;到2017年各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成功经验。
目前,我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深化研究、户籍制度改革、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得到国家、省发改委高度认可。截至2016年底,我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9.77%,户籍人城镇化率71.74%,两者之间的差距由2014年的11.78个百分点缩小到8.03个百分点。
(信息员:程旭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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